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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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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10年度國民法官上訴審模擬法庭-第1輪次」活動審理程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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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東部首場國民法官上訴審模擬法庭公判審理程序,於民國110年10月1日在花蓮高分院正式揭開序幕。

㈡、本次公判模擬主軸如下:

   1、在程序運作方面側重:因應國民法官參與一審刑事審判程序,二審審理構造往「事後審」方向偏移,審

         檢辯三方應如何調整傳統「覆審制」運作習慣,以及在引進聲請調查證據失權效原則下,為顧及訴訟案

         件浮動性格與刑事審判究明事實真相使命,嘗試如何類型化上訴審准許調查新事證的例外情形。

   2、在審查基準方面強調:為體現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宗旨及對應上訴審審理風貌變革,二審應揚棄傳統「心

         證優先說」審查基準,往「法則違反說」傾靠,妥適行使審查權限。

   3、在個案救濟方面突顯:一審國民法官參與作成的判決,如有事實(含量刑事實)漏未或不及審酌,或事

        實認定有明顯違反經驗、論理法則之情,二審仍應發揮救濟糾正功能,不因一審是否適用國民參與審判

        程序,而有所退讓打折。

㈢、模擬公判時,由檢辯按準備程序整理爭點、證據依序進行,除展現準備與公判程序的一體性、連貫性、有

        機性外,更由於二審審理構造往事後審方向傾斜,省卻冗長、無益重覆證據調查活動,檢辯二造更可集中

        火力攻防交鋒,深化論證層次及內涵,破除長久以來略顯儀式化、靜態化、平面化的審理型態。

㈣、模擬審判座談會由本院洪院長主持,評論員基隆地院李院長麗玲、東華大學法律系范老師耕維,先後分享

       精闢觀察心得,供模擬法庭成員及與會貴賓參考借鏡。洪院長另開啟交流對談,一方面發揮模擬法庭偵錯

       除錯功能,共享上訴審及相關程序操作經驗,同時探討上訴審可能面臨的法律爭議、解決方法,另方面蓄

       積實證能量,迎接國民參與審判新制的挑戰,共同打造我們的新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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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10-04
  • 更新日期:110-10-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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