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字型大小:

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民國110年6月7日宣布將全國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同年6月28日

止,本院本於防疫優先原則及維持公務正常運作,同步延長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暫緩開庭之原則及例外情形:本院秉持防疫優先原則,自即日起至6月28日止,原則上仍暫緩開庭,但

     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之案件,個案符合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

     ,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者,由本院另行以適當方式個別通知開庭外,有關彈性調整庭期,將

     以適當方法通知並公告。

二、人員管制措施:確需到院洽公、開庭的民眾,請配合本院人流、動線管制及採實聯制等措施,並務必全

     程佩戴口罩。

三、聯合服務中心之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及視訊線上諮詢。

四、如有陳情,請以電話、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辦理。

五、本院網站之「新聞公告」欄,設有「防疫專區庭期異動」,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可至該區查閱。

檔案下載

  •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因應全國第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odt
  • 發布日期:110-06-08
  • 更新日期:110-06-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