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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11年度侵上訴字第14號BR000-A108055之刑事判決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2日發文
發文字號:花分院真刑文111侵上訴14字第 1110204466 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告訴人BR000-A108055之刑事判決正本1
件,黏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
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1年度侵上訴字第14號BR000-A108055-1家暴妨害
性自主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
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四、刑事判決節本: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1 日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庭
書 記 官 蔣若芸
股 別: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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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X-5071_20221221_115644pdf
- 發布日期:111-12-22
- 更新日期:111-12-2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