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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廉政志工招募中,歡迎一起攜手打造清明廉潔司法!
目的
為達成司法院「清明法官、親民司法」之政策目標、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增進外界與本院之互動,同時透過公民參與,宣揚司法改革及各項廉能作為,提升司法整體形象及服務品質,強化社會大眾對司法體系之認同與支持,特辦理本次招募。
召募對象
一、現任志工人員,司法志工尤佳。
二、大學(專)院校學生。
三、民間各領域對廉政宣導活動具服務熱忱之專業人士。
四、退休公務人員。
五、其他對廉政反貪活動具有服務熱忱之民眾。
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或額滿為止。
二、報名方式:
1、請填寫附件「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廉政志工召募報名表」。
2、電子郵件請寄 hlhged@judicial.gov.tw 信箱;紙本郵件請寄「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7號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政風室 收」。
3、如有疑義,請洽03-8225116 分機222或223。
志工訓練
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權益,所屬廉政志工需參加以下教育訓練:
一、基礎訓練:新進志工須參加志工基礎訓練課程。
二、特殊訓練:為強化廉政志工專業知能,舉辦廉政等相關特殊訓練課程。
服務項目
一、宣導建立「以廉潔為榮,以貪瀆為恥」之反貪觀念,鼓勵民眾支持清廉政府,踴躍檢舉貪瀆不法。
二、協助本院暨所屬機關推動各項社會參與廉政宣導工作,鼓勵民眾支持清廉施政之理念。
三、當民眾向公務員進行不當請託關說或饋贈財物時,予以柔性勸導,導正錯誤觀念。
四、主動深入群眾,了解民眾對施政得失之反映意見,以落實本院「親民的司法」的司法改革理念。
五、結合社區總體營造,深入校園及社區,推動建立廉潔家園。
六、舉報司法黃牛或提供賄選、貪瀆不法線索。
七、協助法務部廉政署推動各項社會參與及廉政宣導活動。
八、其他政風相關業務。
- 發布日期:110-03-04
- 更新日期:110-03-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