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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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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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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同仁於112年2月14日下午15時許於本院人事室附近走廊,拾獲新台幣若干元,若有遺失者請至本院政風室領取。

  • 發布日期:112-03-01
  • 更新日期:112-03-0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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