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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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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上易字第17號(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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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0年度上易字第17號(民事)事件,原定110年7月1日 上午11時20分於第三法庭進行準備程序一事,因疫情警戒第三級延至7月12日之故,該庭期取消,改至110年8月12日上午10時30分。

  • 發布日期:110-06-25
  • 更新日期:110-06-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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