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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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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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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陳真真

院長照片

現辦事務

一、綜理全院行政事務。
二、充任合議審判之審判長、並主持裁判之評議。
三、審核裁判書類。

 

就職日
  • 111年8月12日
學歷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考試
  • 民國71年司法官特考及格
  • 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4期結業
經歷
  • 屏東、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 81年司法院選送德國專題研究
  • 高雄地方法院庭長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及庭長
  • 司法院民事廳副廳長
  • 司法人員研習所秘書
  • 最高法院辦事法官
  •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院長
專業證照

‧律師

 

  • 發布日期:111-07-19
  • 更新日期:111-08-1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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