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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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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金上訴字第2號(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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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0年度金上訴字第2號(刑事)案件,原定110年6月3日上午9時30分於刑事第四法庭進行準備程序一事,因疫情之故該庭期取消,改至110年7月6日上午9時30分進行審判程序。

 

  • 發布日期:110-05-27
  • 更新日期:110-05-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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