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司法院公布之「因應COVID-19疫情之法院防疫指引」,因應最新疫情狀況,自即日起本院防疫措施如下:
一、實體開庭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正確佩戴口罩,亦可酌採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一)實體開庭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如所有人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安全社交距離。
(二)如個案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時,得依個案情形,採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二、進入法院加強防疫
本院為防止疫情擴散,院外人士進入法院之防疫措施如下:
(一)取消實聯制措施:自即日起取消進入本院之簡訊及手寫實聯制規定;洽公民眾請下載「臺灣社交距離APP」,以迅速掌握暴露風險。
(二)聯合服務中心、陳情業務:正常運作,但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正確佩戴口罩;為減少感染風險,訴訟輔導服務宜以電話及視訊進行線上諮詢;其他服務宜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