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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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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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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的

為增進各界對法院的認識,加強法治教育宣導,積極主動與民眾交流,行銷司法,邀請各國小、國中、高中 (職) 、大專院校師生、機關團體及社會人士參觀本院,並舉辦座談會,派員至校園、機關作法律宣導等,讓民眾瞭解司法業務運作,審判流程之進行及便民、禮民等各項措施,實現「司法為民」的理念。

活動系列

  1. 參  訪:
    參訪對象:各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師生、機關團體、社區民眾、社會團體等。
    參訪時間:每週二至週四上午九點至十二點,下午二點至五點止(國定假日除外),並請兩週前來電聯絡。
    聯絡單位及電話:訴訟輔導科專線
                                  (03)8225152或(03)總機8225116 分機109 
  2. 各界座談:為擴大全民對司法之瞭解及參與,廣徵民意並宣導政策,本院不定期邀請社會各界舉行座談,以供司法改革之參考。
  3. 走進校園、機關、團體:為促進各學校師生、機關、團體能瞭解目前司法改革現況,落實法治教育,本院法官至各學校機關、團體專題演講。
     

檔案下載

  • 與民有約申請表odt
  • 與民有約申請表doc
  • 發布日期:110-05-03
  • 更新日期:110-06-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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