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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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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交上訴字第4號(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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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0年度交上訴字第4號(刑事)案件,原定110年6月23日下午4時10分於臺東庭第一法庭進行審判程序一事,因疫情之故取消該庭期,改至110年8月25日下午2時10分。

  • 發布日期:110-06-10
  • 更新日期:110-06-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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