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因應全國疫情調降為第二級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民國110年7月23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自7月27日調降為第二級至8月9日,本院
本於防疫優先原則及維持公務正常運作,考量疫情已趨緩和,依司法院所公告防疫指引同步調整相關防疫
措施如下:
一、調整開庭措施,自7月27日起將依個案情形,選擇遠距視訊開庭或實體開庭:
(一)基於防疫優先原則,若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
之情形,斟酌個案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二)個案如符合遠距視訊(含延伸法庭)之條件而開庭者,本院將依司法院頒訂之「法院遠距視訊開庭
操作手冊(法庭版、當事人或關係人版)v4.0」、「法院辦理遠距視訊開庭參考手冊(4.0版)」辦
理。
(三)實體開庭加強防疫措施:若需採行實體開庭時,為避免法庭人數過多,本院業已規劃在每一法庭審
判活動區及旁聽區可容納之適當人數,以控管法庭人數;在座席安排上,法庭審判活動區設置隔板
,旁聽區採間隔座;又如在庭人數超過可容納之適當人數上限時,將會更換至較大法庭,或改以增
開延伸法庭等遠距視訊方式進行。延伸法庭之在庭人數控管、座席安排、超過人數上限之處理,亦
依上述原則辦理。
(四)有關彈性調整庭期,將以適當方法通知並公告。
二、人員管制措施:到院洽公、開庭的民眾,請配合本院人流、動線管制及採實聯制等措施,並務必全程
佩戴口罩。
三、聯合服務中心:正常運作,但訴訟輔導服務宜以電話及視訊進行線上諮詢;其他服務宜以郵寄、線上
或多元繳費等方式,避免直接接觸。
四、陳情業務:正常運作,但宜以電話、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避免直接接觸。
五、本院網站之「新聞公告」欄,設有「防疫專區庭期異動」,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可至該區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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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0-07-26
- 更新日期:110-07-2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書記處